前一陣子忙著發表的事情,天天都像打仗一樣。
今天是D-Day,總算告一段落。接下來又是另一場硬仗的開始。

有天事件果然還是發燒了。很難過
當天看了那段視頻,先是震驚,沒想到一向冷靜的有天會有這樣的動作。
我懂得那種感受,但是不認同這種做法。
藝人本身就是一個沒有隱私度可言的職業,愈紅的藝人愈會有眾星拱月的狀況出現。
無論是工作中,或是非工作時間。他們本身就是個聚光體,會吸引其他人的注目。
當他們今天出現在機場這種人來人往的地方,又是當紅明星出現閃光閃不停的狀況也是很正常的。
我想,今天fan這麼近距離的拍他縱使不舒服,應該也有更好的方式可以解決。
(雖然這個方法也許是杜絕後患,但感覺EQ不太優...)

有天不是絕對責任的一方,fans自己也要檢討。
我很喜歡追星,但我屬於默默地發神經那種型,我會看演唱會`買專輯、去電影院看電影,
在電視、電腦螢幕前看喜歡的藝人的節目,接收消息,發表一些自己白目脫線的想法。但不會有像
接機、飯店等人,甚至參加節目錄影這種事我都不會做。
藝人只是種職業,剛好是一個大家都認識這個人的職業。換個角度看,他們和我們也沒什麼不同,
只是賺錢的方式不同罷了!
那位粉絲用這麼近的距離對著有天拍照,換做是我也會不開心。不要說有天了,今天如果有個人突然
那著手機在你眼前拍你,相信大家都會受不了。

兩方都各退一步,在追星之餘想想偶像的心情;偶像在面對FANS的時候也體諒一下fans激動的情緒。
盡量避免這種狀況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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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ovan082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